影片《满江红》配乐备受好评 摇滚豫剧先于电影完成******
影片《满江红》配乐备受观众好评,创作人韩红透露:
摇滚豫剧先于电影完成
本报记者 王金跃
电影《满江红》票房连连告捷,其电影配乐也独具特色,引起观众的注意。影片由著名歌手韩红配乐作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韩红坦言,当初在接到张艺谋导演的邀请之后,她一度心里狂喜,因为这是她第一次为一部电影作曲——为电影配乐作曲,一直是韩红藏在心里的梦想。
但很快,韩红就高兴不起来了,因为她发现,张艺谋“变脸”了。“原来我们就认识,每次见到他,都是笑嘻嘻的,很亲切,但真成为工作伙伴后,他就变得非常挑衅和难搞。有一段时间,我感觉自己都快坚持不下去了。”
说归说,但这也激起了韩红的好奇心。有一次,她跟张艺谋建议,岳飞是河南人,可不可以在电影中用豫剧,张艺谋很兴奋,不过很快他就说,自己不要嘻哈和说唱。韩红一惊,“你怎么知道我要用这个?”张艺谋说,你以前就是做这个的。韩红在吃惊之余,不由心生佩服。
最后,韩红想到了将豫剧和电子音乐结合起来,片中西洋音乐和中国传统音乐的混搭,迸发出一种戏剧感强烈的效果,这给观众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韩红为此创作了90多段配乐,但在张艺谋“挑剔”的筛选后,被灭了27段。
韩红邀请了河南豫剧院首席板胡琴师李洪超和洛阳知名乐队斑马森林联合制作,并在全片贯穿使用了笙、笛、琴、筚篥、唢呐等传统乐器进行演奏,配合故事的推进,烘托出人物的情感传递,将音乐很好地融入故事的表达中。
片中出现的豫剧配乐改编自《探阴山》《包公辞朝》《包青天》《穆桂英挂帅》《下陈州》等河南经典豫剧唱段,并邀请了有着“中原第一女丑”称号的张晓英演唱。张晓英出生于梨园世家,擅长豫剧、曲剧、越调、小品等,她从黑头成功转型为彩旦,现为河南省曲剧团演员。韩红透露,为了配合电影的情绪和节奏,张晓英在唱法上做了改动,“相比原来的豫剧唱段,电影配乐中的唱腔去掉了原有的拖腔,融入了摇滚元素来加强声音的节奏感和穿透力。”从去年10月份接到邀请到11月底,张晓英多次来到北京的录音棚里录制,花了两天时间,这些配唱就录制完成了。这时候,电影还没有开拍,也就是说,这些音乐是最早完成的部分。
《满江红》开篇的唱段选自《包公辞朝》,而《穆桂英挂帅》《五世请缨》等选段,则用在瑶琴出现的段落中。每个唱段都有明确的含义,跟电影的主题高度吻合。此外,韩红还演唱了《满江红》的同名推广曲。
如今,随着电影公映,电影音乐广受好评,韩红也体验到了满满的成就感,“我现在终于可以为电影作曲了。”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