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解题”共同富裕:把缩小三大差距作为主攻方向******
中新网杭州1月12日电(记者 项菁)五年来,浙江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继续稳居各省区第1位,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从2.04缩小到1.94以内。聚焦共同富裕愿景,今后五年,该省把缩小三大差距作为主攻方向,目标到2027年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1.9以内。
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2日在杭州开幕,浙江省省长王浩作政府工作报告时透露上述信息。
“十四五”开局,浙江被赋予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使命。共同富裕作为一场以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为标志的社会变革,浙江之所以能够先行先试,关键原因在于上述三大差距较小。
也由此,对于探路共富的浙江而言,缩小三大差距仍是主攻点。
发展进程中,区域间有山海之别。浙江则加大统筹区域发展力度,提升协调发展水平。
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 张斌 摄过去一年,该省推动杭州宁波唱好“双城记”、四大都市区和中心城市协同发展。同时探索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新路子,26个“产业飞地”落地建设,山区26县生产总值增速高于浙江全省平均。
浙江,七山一水二分田,曾让“山”与“海”之间横亘着一条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沟壑。为发挥“山”与“海”的特色优势,浙江实施“山海协作工程”,推动陆海统筹、山海互济。
2022年是浙江“山海协作工程”实施20周年。迈过“新起点”,浙江如何持续提高区域协调发展水平?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今后五年,浙江要推动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实施新一轮“山海协作”,加强新型帮共体建设,提高“产业飞地”“科创飞地”“消薄飞地”建设质效;精准迭代“一县一策”,推动山区县做强“一县一业”主导产业、海岛县完善“一岛一功能”布局体系。
县城连接着城与乡,既是城镇化的主战场,也是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的支撑点。
未来五年,浙江将聚焦增强县城产业平台带动能力、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支持县城做大做强特色主导产业,完善交通、水电气等基础设施,优化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供给,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到2027年县城人口占县域比重年均提高0.8个百分点,努力打造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示范省。”王浩如是说。
迈向共同富裕,把好“公平”之秤,农村谓之关键。
五年来,浙江城乡一体化步伐加快。2022年该省推进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行政村比例超过50%。
王浩提到,今后五年,浙江将全面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
在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方面,今年该省将创建和美乡村示范县10个、示范带22条;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年收入30万元以上且经营性收入15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占比超过90%。
共同富裕关乎城乡发展,亦涉及分配问题。构建“橄榄型”分配结构是共同富裕的重要标志,浙江深谙。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22年浙江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4.1%、6.6%。未来五年,浙江要千方百计增加群众收入、增进民生福祉。
从就业维度看,该省将完善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加强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深化职业技能培训,强化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推动更多低收入群众进入中等收入群体行列。同时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年均增长7%左右。(完)
中外专家建言平台经济反垄断 吁规范“市场守门人”****** (经济观察)中外专家建言平台经济反垄断 吁规范“市场守门人” 中新社北京12月21日电 (记者 王恩博)随着平台经济在全球范围内崛起,由此滋生的一些平台垄断行为侵害消费者利益、影响公平竞争,也引起各方警惕。 近日在北京举行的一场学术研讨沙龙上,多位中外专家表示,数字经济为大众生活带来了巨大便利,各国监管机构对其发展一直采取审慎包容态度。但未来相关领域要实现增强创新活力、降低市场进入壁垒、避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目标,还有诸多重点问题需要关注。 德国曼海姆欧洲经济研究中心院长、德国反垄断委员会成员阿希姆·瓦姆巴赫(AchimWambach)所著《不安的变革:数字时代的市场竞争与大众福利》一书近期在中国出版。该书关注的正是如何在发挥市场经济作用前提下,通过竞争政策规范数字化变革中的企业行为,并最终增进大众福利。 瓦姆巴赫表示,在强调竞争的经济政策指导下,德国规模前100大企业的营业收入占GDP比重在过去几十年中持续下降,有效保护了中小企业的生存、稳定了就业。 但他也坦言,数字化变革对这种稳态构成了冲击,领先科技企业的市场份额持续扩大,并在不断大量追加研发支出,不断拓展创新边界并扩大自身优势,市场集中趋势不断加强,且存在企业滥用市场势力损害大众福利现象。对此,德国和欧盟的应对方式是完善反垄断法律法规和开展国际合作,推出GAIA-X等欧洲数据平台等。 值得注意的是,欧盟委员会近日公布了《数字服务法案》及《数字市场法案》草案,旨在明确数字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并遏制大型网络平台恶性竞争行为。 德国政府宏观经济顾问托马斯·费泽介绍,《数字市场法案》草案将大型平台企业称为“市场守门人”(Gatekeeper),因为其具有制定市场准入门槛的能力,并针对这类平台提出了“守门人法规”。此前欧盟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和执行都耗时较长,此番立法体现出对提升执法速度和效率的追求,并力图在动态和静态效率之间取得平衡。 规范平台经济竞争模式,中国亦动作频频。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针对互联网平台企业作出更多细化规定。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黄勇表示,反垄断法初衷是防止市场上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在数字经济中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在于认识数字经济领域的反竞争效果,其中有两个重点、难点问题:一是对数据属性和意义进行明确;二是结合相关市场的界定认识反竞争行为的发生场景。 在司法部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富成看来,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可预期、无歧视的营商环境是需要国家提供的制度公共品。但电商平台企业特别是超大规模的电商平台企业承担了对平台上众多市场主体的治理功能,也要在电商经济制度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协同培育平台间和平台上的良好商业生态。 中国信通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监管研究部主任李强治亦指出,平台企业一系列新的经济社会角色使其在生态治理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大大提升,政府直接治理所有市场主体的传统模式不再适用,构建政府与平台协同的多元治理体系应是未来平台经济治理模式设计的主要方向。(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